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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裁委悉心帮助 残疾女喜获薪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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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12日中午,一位双目失明的女青年在同样双目失明的女伴陪同下来到朝阳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针对此情况,朝阳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启动了特殊案件绿色通道。 据了解,投诉人单某来自江苏省淮安市农村,自幼先天性双目失明。2008年5月10日,单某入职朝阳区某盲人保健按摩中心,双方约定每月工资保底为1200元,根据工作情况另加提成,但是,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08年8月份单某由于双眼睛失明造成自己在剪指甲时,手指受伤感染,当月休息了6天(该盲人保健中心规定员工每月休息4天),单位据此不同意支付单某8月份保底工资1200元。单某不服单位的决定,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差额部分以及8月份的全部工资1200元。仲裁工作人员立案后,当日下午即与单某工作的盲人按摩中心取得联系,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严肃指出了该单位在遵守和执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上的问题。该按摩中心对单某陈述的事实均予认可,并表示一定会认真妥善地解决好与单某的劳动纠纷。次日早上刚上班,按摩中心的负责人即亲自开车带着单某来到仲裁委,就双方已自行和解的劳动纠纷办理了撤诉手续。 今年朝阳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受理案件剧增、办案压力大的形势下,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真情相助”的服务理念,在两个奥运期间坚持以积极主动,快速高效原则的妥善处理涉奥、涉残等特殊案情、特殊人群的劳动争议案件。在此案的处理过程中,办案人员按照特事特办的要求,专人负责,快速审理,针对单某双目失明,书写困难和行走不便,办案人员就根据她的口述,代写仲裁申请书,帮助进出行走,扶上扶下,找乘出租车等。单某及其同伴对此极为感谢,她们表示在这里体会到了劳动仲裁委员会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她们感受到了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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