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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劳动保障局四项措施做好离休人员医药费报销工作
为做好辖区内离休统筹人员的医药费报销工作,朝阳区劳动保障局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组织专门部门专门人员审核离休人员医药费;二是编制、印刷了常用自费药品和自费治疗项目的价格宣传单,发放至每位离休人员;三是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逐一告知离休人员的医疗费用自费承担部分;四是复印留存相关医疗费用报销的票据和审批表,以备离休人员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