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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门诊费用数据上传工作的通知
1/14/2008 10:14:5  

辖区内各定点医疗机构:
  自门诊费用数据上传工作开展以来,朝阳区各定点医疗机构高度重视,上传的数据质量和二次审核通过率显著提高,数据上传在报销结算速度、质量方面的优势有了明显的体现,得到了广大参保人的欢迎。但从目前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来看,数据应传未传的漏传现象已成为影响参保人单据审核的最主要因素。因此各医疗机构要加强管理,以及各环节工作的衔接,确保所有数据准确、按时上传。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医疗机构要全盘统筹安排门诊数据上传工作,数据上传需及时、准确,不能因主管工作人员休假、或工作调整作为理由不按时上传费用信息。
  二、自2008年1月1日起,因停电、系统故障等特殊原因造成门诊数据无法正常按时上传,或无法在发票上打印“上传”标识,以及采用手工填写的票据的,必须要在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市、区两级医保中心,否则,此类单据各区县经办部门将不予支付,由此产生的纠纷由医疗机构加以解决。
  三、对于具备网络条件能够随时上传门诊费用数据的医疗机构,每三天至少上报一次数据信息。因未及时上传数据导致参保人费用无法进行审核报销的,由医疗机构承担相应责任。
  四、无法通过网络直接上传的医疗机构,报盘后经医保中心确认数据质量没有问题的,将允许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门诊上传信息。但通过E-mail发送的信息再次出现问题的,将被要求重新手工报送门诊费用数据。
  五、无法通过网络直接上传的医疗机构,请于每周二、五按时发送门诊费用数据到朝阳区医保中心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地址为mzdata@yeah.net,密码为:123456 。发送电子邮件后,各医疗机构务必登陆邮箱确认邮件已发送成功,以避免数据未上传,导致参保病人的费用无法报销。
  六、邮件主题是:XX医院XX月XX日至XX日门诊费用信息,门诊数据以附件形式发送。如果为多个文件,用多个附件发送,不允许采用压缩格式发送数据。
  七、门诊数据的格式为:DIAG_医疗机构代码(8位)_含日期的14位数字.OTD。其它格式的文件,如以“in”、“out”等为后缀的文件均为不合格文件,请勿上传。仍以不合格文件格式作为门诊上传数据上报的医疗机构,将以“数据质量不合格”为理由扣除相应分数,并纳入年终考评。
               

                         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二00八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