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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养老保险规定政策解答 |
| 3/19/2007 9:4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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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养老保险规定政策解答(一)
问:领失业保险待遇期间,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是否扣除其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时间? 答:被保险人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停止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扣除其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时间。(失业保险金一次性领取的除外)。
问:某人,原在事业单位,94年调入企业,开始缴费,如何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 答:从94年按实际开始取值计算。
问:满10年不满15年,补缴金额如何计算? 答: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183号令实施后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的本市城镇户籍被保险人,本人自原,可按不低于缴费工资下限的标准和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一次性补缴不足15年差额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年限的缴费金额不参与“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计算,补缴年限计算为缴费年限。补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应按规定计入被保险人个人帐户。
问: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183号令实施后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能否进行补缴? 答:不可以
问:如不满40岁,缴费满15年的人员办理退职手续,个人帐户计发月数如何计算? 答:不满40岁的,按40岁的计发月数233计算。如高于70岁的,按70岁的计发月数56计发个人帐户。
问:2006年期间,符合2号令按月领取条件,满10年不满15年的,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员,是否还补齐15年? 答:按老人老办法的原则,不用进行补缴,仍然按月享受养老金待遇。
问:按78号文件办理补缴的农转工自谋职业人员,是否有“实际缴费工资指数”? 答:按78号文件办理补缴的农转工自谋职业人员,如在职介中心存档或在单位工作,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该有“实际缴费工资指数”。
问:农转工自谋职业人员按文件规定最多可中断2年,在2007年1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缴费不满15年的,是否可以补缴? 答:可以
问:外埠城镇职工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取得本市城镇户口,在本市是否可以办理退休手续? 答:外埠城镇职工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的,转移其在外埠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帐户,并在本市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在外埠工作期间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与本市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符合183号令规定的退休条件,可以办理退休手续。
北京市养老保险规定政策解答(二)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 J 为:基础养老金; C平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C平×Z实指数为: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Z实指数为:被保险人本人实际缴费工资指数; N实+同 为:全部缴费年限。即,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之和。
Z实指数的计算
Z实指数的计算公式为:(Xn/Cn-1+……+X1993/C1992 +X1992/C1991)/N应缴; (计算结果保留四位小数) Xn , ……,X1993,X1992为:被保险人退休当年至1992年相应年度各月本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 Cn-1,……,C1992, C1991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至1991年相应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 N应缴为:被保险人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
计算公式: G = G同 + G实 其中: G同 = C平×Z同指数×N同×1% G实 = C平×Z实指数×N实98×1% 指标解释: (1)G 为:过渡性养老金; (2)G同 为: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 (3)G实 为: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
(4)C平 为:被保险人退休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保留两位小数); (5)Z同指数为: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1; (6)N同为:视同缴费年限,即实行个人缴费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 (7)C平×Z实指数 为:按本人实际缴费工资指数计算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8)N实98 为:被保险人1998年6月30日前的实际缴费年限。 例一: 某男:60周岁,1977年1月参加工作, 2006年12月退休。全部缴费年限30年(实际缴费年限14.25年,视同缴费年限15.75年);截止到1998年6月30日前的实际缴费年限为5.75年;截止到1998年6月30日前的全部缴费年限(含实际缴费)21.5年;全部个人账户储存额12926元。 基础性养老金=(C平+C平×Z实指数)÷2 × N实+同×1% =(32808÷12+32808÷12×0.9146) ÷2×30×1% 个人账户养老金=全部个人账户储存额÷60岁计发月数 =12926÷139 过渡性养老金=G视同+G实际 =C平×Z视同× N同×1%+C平×Z实指数×N实98×1% =32808÷12×1×15.75×1%+32808÷12×0.9146 ×5.75×1% =430.61+143.78 =574.39(元) 养老金合计=基础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785.17+92.99+574.39 =1452.55(元) 2号令基础性养老金=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20% =32808÷12×20% =546.8(元) 2号个人账户养老金=全部个人账户储存额÷120 =12926÷120 =107.72(元) 2号令过渡性养老金=(S×N×1%)×(C0/C1) =(C1/C1×X1+C1/C2×X2+C1/C3×X3+C1/C4×X4+C1/C5×X5+ C1/C6×X6) ÷(12×n)×N×1%×(C0/C1) =(1×9576+1.15×8136+1.35×6540+1.68×4512+2.44×3396+ 3.24×717)÷(12×5.25)×21.5×1%×(32808÷11019) =(9576+9356.4+8829+7580.16+8286.24+2323.08)÷63×21.5×1% ×2.98 =729.38×21.5×1%×2.98 =467.31(元)
2号令综合性补贴=147.5(元) 2号令养老金合计=基础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综合性补贴 =546.8+107.72+467.31+147.5 =1269.33 (元) 新办法1452.55元,2号令1269.33元。新办法高于2号令,2006年12月退休是新办法过渡期第一年,新办法不过超过原办法的20%。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不能高于2号令计算的养老金的1.2倍,即:1269.33 ×120%=1523.2,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为1449.27低于是原办法封顶值1523.2。所以该职工执行新办法后养老金应为1452.55元。新办法高于2号令183.22元,从该职工退休2006年12月的次月起算补发给职工。
例二:(117) 某男:60周岁,1972年4月参加工作,2002年1月从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企业,参加统筹。全部缴费年限34.75年,实际缴费年限5年,视同缴费年限29.75年,截止到1998年6月30日前的实际缴费年限为0年,截止到1998年6月30日前的全部缴费年限25.25年,全部个人账户储存额27563.79元,2006年12月退休。 基础性养老金=(C平+C平×Z实指数)÷2 × N实+同×1% =(32808÷12+32808÷12×2.1495) ÷2×34.75×1% =1496.12(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全部个人账户储存额÷60岁计发月数 =42540.22÷139 =306.05(元)
过渡性养老金=G视同+G实际 =C平×Z视同× N同×1%+C平×Z实指数×N实98×1% =32808÷12×1×20.5×1%+32808÷12×2.1495×5.75×1% =565.47+337.91 =903.38(元)
养老金合计=基础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1496.12+306.05+903.38 =2705.55(元) 2号令基础性养老金=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20% =32808÷12×20% =546.8(元)
2号令个人账户养老金=全部个人账户储存额÷120 =42540.22÷120 =354.50(元)
2号令(117)过渡性养老金=(730×N×1%)×(Cn/11019) ×T比 =(730×25.25×1%)×(32808/11019)×2.1495 =184.33×2.98×2.1495 =1180.73
2号令综合性补贴=147.5
2号令养老金合计=基础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综合性补贴 =546.8+354.5+1180.73+147.5 =2229.53(元) 新办法2705.55元,2号令2229.53元。新办法高于2号令,2006年12月退休属于新办法过渡期第一年,新办法不超过原办法的20%,2号令的1.2倍为2229.53×120%=2675.44。2705.55高于是原办法封顶值2675.44。所以该职工执行新办法后养老金应为2675.44元。新办法高于原办法445.91元,从该职工退休2006年12月的次月起算补发给职工。
例三:王某,女,1956年10月出生,1972年1月参加工作,1998年1月事业单位试点开始缴费,(2005年1月失业转回街道,2005年1月-2006年10月领取失业金)2006年10月退休。 (注:只按新令计算)
年份 缴费基数 1998年1-12月 19192 1999年1-12月 20000 2000年1-12月 22500 2001年1-12月 32340 2002年1-12月 3100 2003年1-12月 3800 2004年1-12月 4200 个人帐户总额:8000元 Z实指数= (4200/24045+3800/20728+3100/18092+32340/15726+22500/13778+20000/12285+19192/11019)/7(N应缴)(将领失业金期间扣除不计在N应缴内) =1.0841
J=(C平+C平×Z实指数)÷2×N实+同×1% =(2734+2734×1.0841)÷2×33×1% =940.16 G同=C平×Z同指×N同×1% =2734×1×20.75×1% =567.31 (N同=72.1-92.9=20.09=20.75) G实=C平×Z实指数×N实98×1% =2734×1.0841×5.75×1% =170.43 (N实98=92.10-98.6=5.09=5.75) G=G同+G实=567.31+170.43=737.74 Z补贴={〔(C1992/12*3) + C1993〕*2%+〔(C1994 + C1995+ C1996+ C1997〕*5%}* Z实指数 ={〔(2877/12*3) +3402〕*2%+〔4523 +6540+ 8144+9579〕*5%}*1.0841 =(82.43+1439.3)*1.0841 =1649.71 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8000+1649.71)/195=49.49 养老金合计=940.16+737.74+49.49=1727.39 按31号文(五)同原按原117号文计算的养老金对比,新办法低于老办法的,补足其差额,新办法高于老办法的,2006年12月退休属于新办法过渡期第一年,新办法不超过原办法的20%,从该职工退休次月起补发其差额给职工。
例四:李某,男,1946年5月出生,1968年至2003年12月在国家机关工作。2004年1月由机关至职介存档并开始缴费。(注:只按新令计算)
年份 缴费基数 2004年1-12月 5580 2005年1-12月 6465 2006年1-5月 2860 个人帐户总额为:2000元 Z实指数= (2860/13670+6465/28348+5580/24045)/2.42(N应缴) =0.2766(保留4位小数)
J=(C平+C平×Z实指数)÷2×N实+同×1% =(2734+2734×0.2766)÷2×38×1% =663.14 G同=C平×Z同指×N同×1% =2734×1×24.33×1% =665.18 (N同=92年9月30日前连续工龄68.6-92.9=24年4个月=24.33) G实=C平×Z实指数×N实98×1% =2734×0.2766×5.75×1% =43.48 (N实98=92.10-98.6=5.09=5.75 G=G同+G实=665.18+43.48=708.66 Z补贴={〔(C1992/12*3) + C1993〕*2%+〔(C1994 + C1995+ C1996+ C1997 +C1998/2〕*5%}+〔(C1998/2 + C1999+ C2000+ C2001 + C2002+ C2003〕*11%}* Z实指数 ={〔(2877/12*3) +3402〕*2%+〔4523 +6540+ 8144+9579+(11019/2)〕*5%}+〔(11019/2) +12285+13778+15726+18092+20728〕*11%}*0.2766 =(82.43+1714.78+9473.04)*0.2766 =3117.35 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2000+3117.35)/139=36.82 养老金合计=663.14+708.66+36.82=1408.62 按31号文同原按原117号文计算的养老金对比,新办法低于老办法的,补足其差额;新办法高于老办法的,2006年12月退休属于新办法过渡期第一年,新办法不超过原办法的20%,从该职工退休次月起补发其差额给职工
补费基数计算公式: B全补= X1×B1×C0/C1+ X2×B2×C0/C2+…… +Xn×Bn×C0/Cn B个人补= X1×b1+ X2×b2+…… +Xn×bn B单位补= B全补- B个人补 B全补为: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全部费用; B个人补为:被保险人个人承担的补缴费用; B单位补为:用人单位承担的补缴费用; X1、X2、……Xn分别为:相应补缴年度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C0 为:办理补缴时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 C1、C2、……Cn分别为:相应补缴年度上一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 B1、B2、……Bn分别为:相应补缴年度单位与个人缴费比例之和; b1、b2、……bn分别为:相应补缴年度个人缴费比例。 以上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例五:某职工在2006年补缴1994年、1995两年应缴未缴的养老保险费,本人的年缴费工资基数:1994年为3500元,1995年为5600元。当时本市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为19%,个人为5%。按照补缴规定,补缴费用计算如下: B全补=3500元×24%×32808÷4523+5600元×24% ×32808÷6540 =840元×7.25+1344元×5.02 =6090元+6746.88元 =12836.88元 B个人补=3500元×5%+5600元×5% =175元+280元 =455元 B单位补=12836.88元-455元 =12381.88元 具体计算公式为:
一次性养老补偿金=C平×Z实指数 ×N实+同×2 例六:某被保险人2007年2月到达退休年龄,全部缴费年限为13年,不能满足按月享受条件。个人账户储存额14113元,按其全部实际缴费计算的Z实指数 为0.5034。享受一次性养老待遇。
一次性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养老补偿金 =14113+ C平× Z实指数 ×N实+同×2 =14113+2734 × 0.5034 × 13 × 2 =14113+35783.69 =49896.69(元) 北京市养老保险规定政策解答(三) 关于按74号文转制的单位: 例:王某,51年6月出生,参加工作时间68年12月,该但单位99年7月转制,转制前五年的工资为99年21760元,98年22558元,97年21082元,96年18009元,95年17516元,99年7月参加统筹,99年7-12月缴费基数16530元,2000年缴费基数33060元,2001年缴费基数18432元,2002年缴费基数34800元,2003年缴费基数35700元,2004年缴费基数36000元,2005年缴费基数41130元,2006年1-6月缴费基数29710元,个人帐户本息合计为28487.87元 。 (一)、按原办法计算: (1)、基础养老金:546.80元。 (2)、个人帐户养老金:28487.87/120=237.40元。 (3)、综合性补贴:147.50元。 (4)、过渡性养老金:1564.75元 养老金合计:546.80+237.40+147.50+1564.75=2496.45 (二)、按31号文计算: Z实指数=[29710/(32808/12*6)+41130/28348+36000/24045+35700/20728+34800/18092+ 18432/15726+33060/13778+21760/12285+22558/11019+21082/9579+18009/8144+17516/6540]/11.5 =1.9900 J=(32808/12+32808/12*1.9900)/2*37.58*1%=1536.02元 G=G同+G实 =2734*1*23.83*1%+2734*1.9900*5.75*1% =964.35 Z补贴={[(2877/12*3)+3402]*2%+[4523+6540+8144+9579+11019/2]*5%+[11019/2+ 12285/2]*8}*1.9900 =5431.45元 个人帐户养老金=(28487.87+5431.45)/170=199.53元 养老金合计:1536.02+964.35+199.53=2699.90元 第一年不得超过20%,2496.45*1.2=2995.74,所以应支付的养老金为2699.90元。
关于按74号文转制的单位: 例:王某,51年6月出生,参加工作时间68年12月,该但单位99年7月转制,转制前五年的工资为99年21760元,98年22558元,97年21082元,96年18009元,95年17516元,99年7月参加统筹,99年7-12月缴费基数16530元,2000年缴费基数33060元,2001年缴费基数18432元,2002年缴费基数34800元,2003年缴费基数35700元,2004年缴费基数36000元,2005年缴费基数41130元,2006年1-6月缴费基数29710元,个人帐户本息合计为28487.87元 。 (一)、按原办法计算: (1)、基础养老金:546.80元。 (2)、个人帐户养老金:28487.87/120=237.40元。 (3)、综合性补贴:147.50元。 (4)、过渡性养老金:1564.75元 养老金合计:546.80+237.40+147.50+1564.75=2496.45 (二)、按31号文计算: Z实指数=[29710/(32808/12*6)+41130/28348+36000/24045+35700/20728+34800/18092+ 18432/15726+33060/13778+21760/12285+22558/11019+21082/9579+18009/8144+17516/6540]/11.5 =1.9900 J=(32808/12+32808/12*1.9900)/2*37.58*1%=1536.02元 G=G同+G实 =2734*1*23.83*1%+2734*1.9900*5.75*1% =964.35 Z补贴={[(2877/12*3)+3402]*2%+[4523+6540+8144+9579+11019/2]*5%+[11019/2+ 12285/2]*11%}*1.9900 =6127.07元 个人帐户养老金=(28487.87+6127.07)/170=203.62元 养老金合计:1536.02+964.35+203.62=2703.99元 第一年不得超过20%,2496.45*1.2=2995.74,所以应支付的养老金为2703.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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